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更新时间:2022-09-10 来源:免疫接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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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

  疫苗是免疫接种的物质基础,冷链是疫苗质量的重要保障。停电或制冷设施突发故障等突发原因,可能会造成冷链系统温度失控。为保证疫苗质量与安全,保障预防接种依法、依规的实施,保护受种者健康,根据钦北区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建立“预防为主、长效管理、应急处置”的机制,强化疫苗冷链管理,确保疫苗安全及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的突发停电事件、冷链设备故障、冷藏车故障等。

   2、预防为主,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及疫苗安全的一些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依法依规处置,及时上报,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处理。

  三、组织管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冷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中心领导、质量控制科、免疫规划科、生物制品管理科、后勤科、办公室等成员,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公布并上报区卫生计生局。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组  员:(办公室副主任兼后勤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兼质量控制科科长)

          (免疫规划科科长)

   (免疫规划科副科长)

      (生物制品科负责人)

     具体分工:

  1、中心的主要领导是履行本预案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审批响应的级别并上报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后勤科负责日常冷链设备设施的维护、电线电路的保养;办公室协调供电部门收集并及时传达停电通知,需要将疫苗送外单位冷库贮存时,由办公室联系冷库及冷藏车。

    2、质量控制科负责日常疫苗冷链管理的质量控制及考核;生物制品科负责二类疫苗冷库的日常温度监测;免疫规划科负责一类疫苗冷库的日常温度监测,负责停电时的监测,指导、检查辖区各个接种单位的冷链运转、监测,具体实施预案的响应。

  四、冷链能力现状:

  由于目前区疾控中心新办公楼用电属于临时用电的线路,导致2018年8月份建成的40立方大冷库仍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区疾控中心的冷链室还在疾控中心旧址,运行中的冷链设备有一座20立方的小冷库、两台低温冰箱、一台普通冰箱、2018年底投入使用的一辆7立方的冷藏车。目前仍无双电路、无应急发电机组、无外置电子温度计、无携带式电子温度记录仪、无温度自动报警系统、无冷链室内空调。由于财政困难,我区的冷链能力与规范化标准的差距较大。

  五、分级控制

  1、做好相应的物质、技术准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1.1冷藏箱及冰排的的准备,做好相应的物质储备,冷库配置的低温冰箱内至少保证贮存有60片冰排。

  1.2做好电线电路的日常维修,定期进行温度计的校检,定期做好冷藏的车况维护,专职司机保证随时待命出发。

  1.3做好疫苗数量的控制,免疫规划科及生物制品科分别负责制订一、二类疫苗的预约购进计划,区本级冷库一般预留三个月左右的日常使用量。接种单位的冷链冰箱预留一个月左右的使用量。

  1.4供电正常情况下,当冰箱制冷故障时,应把冰箱内疫苗及时转移到小冷库内保存。当旧办公楼停电或小冷库制冷故障时,应立即在故障小冷库里放置冰排,等待新大楼的大冷库及冷藏车开启制冷达到2℃~8℃后,立即把小冷库的疫苗通过冷藏车,及时转移到新楼的大冷库贮存。冷链室内必须开启室内空调制冷,避免在高温环境下的冷链室内转运疫苗。冷链专职管理人员及时在温度记录本里记录停电或故障的内容,并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备档。

  2、预案分级

  2.1预案分级,根据冷链贮存设备、冷藏运输车的停电停机时间的长短,实行三级控制措施。

  一级:停电或停机24小时内。按室温在10℃~25℃之间、室温在25℃以上两种情况来处理。

  二级:停电或停机24小时以上。按室温在10℃以下、室温在10℃~25℃之间,室温在25℃以上三种情况来处理。

  三级:停电或停机72小时以上。按室温在10℃以下、室温在10℃~25℃之间,室温在25℃以上三种情况来处理。

     六、预案的响应

    (一)储存应急响应

   一级:停电或停机24小时内。室温在10℃~25℃之间时,在冷库存放一些冰排的方法解决。室温在25℃以上时,在冷库内存放大量冰排,保持冷库内的温度在2℃~8℃之间。如超过8℃时把疫苗通过冷藏车送到外单位的冷库存放或使用冷藏车暂时贮存,保持温度在2℃~8℃之间。

  二级:停电或停机24小时以上。室温在10℃以下时,严密监测冷库的温度,一旦内温度上升超过8℃时,在冷库或冰箱内一些冰排;室温在10℃~25℃之间,在冷库或冰箱内存放大量冰排;室温在25℃以上时在冷库或冰箱内存放大量冰排并通过减少存放疫苗,使内温度2℃~8℃之间。如超过8℃时把疫苗通过冷藏车送到外单位的冷库存放或使用冷藏车暂时贮存,保持温度在2℃~8℃之间。

  三级:停电或停机72小时以上。室温在10℃以下时严密监测冷库内温度,一旦超温在冰箱内存放一些冰排;室温在10℃~25℃之间,减少留存疫苗和减少开门次数,在冷库冰箱内放置大量冰排,严密监测冷库或冰箱内温度,一旦超温时,立即把疫苗转送至新冷链室的大冷库贮存;室温在25℃以上的,立即把疫苗转送至新冷链室的大冷库贮存,保持温度在2℃~8℃之间。

  (二)运输应急管理

  1、运输疫苗时,由疫苗管理专职人员担任配送员,负责监测冷藏车的运行情况,和负责此预案的报告和实施。

  2、配送员休假或不在场时,配送司机负责监测冷藏车的运行情况,和负责此预案的报告和实施。

  3、冷藏车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制冷时,或发生交通事故无法继续配送时,配送员及时向中心领导上报情况并密切监测温度。

  (1)预计在一小时内能够维修好的,不用采取进一步措施。

  (2)预计不能在一小时内维修好的,应当向市疾控中心请求派出冷藏车支援转运疫苗。在救援冷藏车到达前,禁止打开冷藏厢门。

  七、保障措施

  1、日常监测管理:做好每天上下午2次测温监测,间隔大于6小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节假日做好值班监测工作。

  2、平时尽量多制备冰排,保证在60片以上,以备急用。尽量解决因停电引起的隐患。3、在停电或停机期间每2小时开启冰箱门进行温度监测,每开启门一次,就多加2-5片冰排。

  4、联系好钦州市疾控中心的冷库,如遇新、旧冷链室同时停电时,可转送到他们的冷库存放。

     5、中心将积极向上级财政申请支持,安装大型变压器,尽快搬迁旧冷库合并入新冷库,并增设双电路或应急发电机组,期待自治区统一采购下拨的自动温度监测报警系统、电子温度存储记录仪等设备设施早日到位投入使用。

【篇2】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

  1.获取供电部门的通知:

  2.工程部将停电原因及何时能恢复供电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并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

  3.协助后勤处提醒食堂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4.晚间停电时段,任何部门禁止使用蜡烛及明火照明。保安人员要巡视校园,封闭大门,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5.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告诉所有人员停水时间内节约用水。通知工作人员提前蓄水

  6.发生突然停水时,要及时与供水所取得联系,了解停水情况,包括停水时间长短,停水原因,何时恢复供水。

【篇3】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高效处置疫苗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控制、依法处理、全员防范、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国药监药管〔2019〕40号)、《山西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或外市发生涉及我市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

  全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卫健委主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指挥长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确定需要抽调的相关市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处置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决策部署;

  (2)统筹组织协调全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制定疫苗质量安全应急总体规划,指导疫苗质量安全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

  (3)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发布应急指令;

  (4)领导、组织、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批准和实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和行动;

  (6)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按照上级要求发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信息;

  (8)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指令;

  (3)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指令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按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从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并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宣传报道。

  市发展改革委:协调保障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储备和供给。

  市教育局: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校学生疫苗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发地现场保护、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实施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道路畅通;做好涉嫌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苗安全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资金。

  市卫健委: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患者医疗救治和事件调查处置等工作。协助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监测和数据分析,配合开展疫苗安全事件调查、确认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疫苗安全事件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反应事件。

  市应急局:指导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指导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牵头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4现场工作组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由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下设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工作组中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进行调整,也可吸收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应急处置队伍负责人、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参加。

  事件调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组成。

  职责:调查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必要时邀请生物技术专家参加事件调查,对问题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指导评价、评估事件风险和研判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置和防范意见。

  危害控制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组派应急队伍,监督、指导事发地政府职能部门对问题产品采取暂停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使用环节问题产品,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

  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派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专家,实施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及时做好疫苗补种,做好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应急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

  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及协助征用交通工具,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救援设施,对受影响人群进行相应安置处理,负责应急设备、物资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组成。事件涉外、涉台时,吸收市委统战部、市台办等部门参加。

  职责: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3.风险防控与监测

  3.1风险防控

  3.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具备疫苗冷链储存、运输条件,按照要求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3.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遵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处于规定温度环境,冷链储存、运输符合要求,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3.1.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接种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预防接种质量。

  3.1.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疫苗接种管理。疫苗接种单位严格掌握库存疫苗数量、有效期、疫苗使用情况,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加强接种后留观,发现不良反及时上报,正确处理。

  3.1.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及时报告风险信息,快速应对、处置、控制风险,消除风险隐患,着力控制舆情风险,防止风险蔓延扩大。

  3.2风险监测

  3.2.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生特殊情况,如停电、储存运输设备故障造成温度异常时,进行记录。

  3.2.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建立疫苗管理自查制度和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处置记录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3.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落实疫苗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明确岗位和人员,紧密协作,发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作用,不断加大疫苗安全监测,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3.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配送单位落实国家疫苗全过程电子追溯制度,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3.2.5疫苗监管、卫生健康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疫苗抽检、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报警等信息,落实市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各项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疫苗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监测等工作,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地区通报。有关监管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经研判发生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风险较大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4.事件分级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系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疫苗疑似预防接种严重异常反应、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疫苗质量事件、舆情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

  4.1特别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1.同一批号疫苗短期内引起5例以上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且罕见或非预期不良事件人数超过20人,或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5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3.其他危害特别严重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4.2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1.同一批号疫苗短期内引起2例以上、5例以下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且罕见或非预期不良事件人数超过10人、不多于20人,或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3人、不多于5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3.确认出现质量问题,涉及2个以上省份的;

  4.其他危害严重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4.3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1.同一批号疫苗短期内引起1例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且罕见或非预期不良事件人数超过5人、不多于10人,或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2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3.确认出现质量问题,涉及本市或本省内包含本市在内多个地市的事件;

  4.其他危害较大且引发社会影响局限于本市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4.4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且罕见或非预期不良事件人数超过3人、不多于5人,或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1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其他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报告要求

  发现疑似发生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立即向事发地监督管理部门或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立即向事发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应急指挥部接到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后,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等方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跟踪、续报事件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及时续报。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涉密的,按照保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发生涉及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市委统战部、市外事办、市台办等相关部门。

  5.1.2报告内容

  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初报和续报。

  初报。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涉及范围和人数、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原因及责任归属、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

  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进行,增加相应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影响和势态评估等。并对前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多次报告。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5.2先期处置

  发生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相关报告后,指挥事发地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风险研判情况依法采取暂停使用、召回等风险管理措施。组织对相关疫苗和相关产品进行封存、溯源、流向追踪并汇总统计,防止事件扩大。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组织相应救援队伍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6.应急响应

  根据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市指挥部按照国家药监局、山西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市指挥部直接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1应急响应:

  (1)市应急指挥部将启动应急响应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及省药监局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立即通知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疫苗配送、使用单位,根据风险研判情况依法采取暂停使用、召回等风险管理措施。

  (3)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有序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对涉事疫苗进行抽样送检、封存、溯源、流向追踪并汇总统计。

  事件调查组到事发地指导处置;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视情况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根据调查进展情况,事件调查组适时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

  危害控制组核实涉事疫苗的品种及生产批号,指导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封存、溯源、流向追踪等紧急控制措施;组织对相关疫苗进行抽样送检。

  医疗救治组根据患者救治情况组织协调医疗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病原检测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应急保障组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及协助征用交通工具,保障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储备、供给。

  宣传报道组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设立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制订新闻报道方案,及时、客观、准确发布事件信息;密切关注社会及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市应急指挥部按要求指挥事发地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相关部门有效开展相应处置工作。根据市指挥部指令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密切关注掌握事件现场动态并按要求进行报告,调动各方应急资源和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5)根据形势需要,适时协调增加处置力量,必要时报请省药监局调配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救援保障物资,做好相关工作。

  (6)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关注掌握事件现场动态并按要求进行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

  (7)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于每日将工作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大紧急情况即时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工作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及省药监局,分送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2响应终止

  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及省药监局作出报告。

  6.3信息发布

  收集、汇总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并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及省药监局。

  7.后期处置

  7.1事件评估

  市应急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作出调查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应急处置基本情况和措施,调用的队伍、资源,经验教训及有关意见建议和改进的措施等。

  7.2工作总结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8.善后与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本预案一般3年评估修订一次。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在事件应对或者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出现应该修订本预案的其他情况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及时组织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9.3本预案数字表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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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接种查验工作计划方案学校免疫接种工作计划汇编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9-25 13:03:37  

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范文(精选六篇)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范文(精选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1-07 13:36:50   免疫接种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范文   疫苗冷链管理停电应急预案  

幼儿园免疫接种查验制度范文汇总三篇

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免疫接种查验制度范文汇总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10-25 04:03:46   幼儿园免疫接种查验制度实施方案   幼儿园免疫接种查验制度内容